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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接棒“新金十条”
不再让“倒贷”推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倒贷—这一加重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现象,迎来了解决措施。
 日前,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科学加以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分为正常类。
 所谓倒贷,是指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后,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甚至会有高利贷的情况发生,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一般而言,流动资金贷款是小微企业主要融资工具。但是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银行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存在期限设定不合理、业务品种较单一、服务模式不够灵活等问题,影响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时甚至导致小微企业需要通过外部高息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也不利于银行了解借款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掌握贷款真实质量情况,加大了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
 对此问题,《通知》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攻坚企业融资贵难题。《通知》鼓励银行合理设定贷款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同时,要丰富完善贷款品种,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
 更为重要的是,《通知》鼓励银行对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可以续贷。银行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科学加以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分为正常类。这种续贷的模式,能够有效防止企业因短期困难而造成资金链断裂,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期。
 在这个过程中,银监会强调了对风险的控制。《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贷款全流程管理,包括多渠道掌握小微企业信息,确保符合新发放贷款条件,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内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做好对客户的实地调查回访,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财务及资金流向状况,提高对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等。
 银行理财“去通道” 直接对接实体经济
 在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了多项举措,以期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企的问题。其中,针对银行理财环节,会议提出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要求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针对这一要求,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在银行理财层面,相关通道业务是导致企业融资成本高企的“元凶”之一,因而去通道化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
 银监会松绑小微企业到期贷款 明确续贷规则缓解高息融资
 7月24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其中明确,准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续贷业务,使其贷款资金连续使用;银行贷款分类管理上要科学合理;强调做好续贷和风险防控,严格续贷开办条件。
 券商解读新金十条:力度堪比降息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提出了十条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券商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会议提出的政策精神指向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速度,政策措施力度堪比降息,将显著利好地产股和银行股。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4-7-2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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