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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企业可申请2016下半年境内外展会补贴

 

  为帮助宝安区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宝安区经济促进局计划于2016年12月12日起对辖区参加2016年下半年境内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申请企业参展补贴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同时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参加宝安区年度展会计划内由区政府主办(承办)的境内外展会;
  (2)参加宝安区年度展会计划内的其他境内外展会;
  二、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
  (1)《宝安区参加境内外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展位费用发票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3)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对账单或回单等支付证明(加盖银行三角章或椭圆章);
  (4)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展合同;
  (7)展会期间展位现场照片;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本次申报采用集中申报,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海关大厦14楼四部。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27660123
  地址:宝安区二十三区海关大楼14楼

 

  附:可申请补贴的宝安区2016下半年境内外展会名单
  1.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
  2.第十六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
  3.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交通运输博览会
  4.2016第二十二届莫斯科国际照明及照明技术展览会
  5.巴西国际消费类电子展
  6.中国-东盟博览会越南展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6-12-3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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