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6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培育发展深圳市团体标准,现就2016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2016年7月7日起,截至到2016年7月29日。
二、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和产业联盟。
三、申报方法
本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请各单位先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
四、申报项目要求
(一)深圳市团体标准研制项目须是由深圳社会团体和产业联盟发布并已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提交团体标准有关信息的;
(二)深圳市团体标准研制项目须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期间发布并有效实施一年以上;
(三)在受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企业标准联盟培育项目资助期间发布的团体标准不得申报;
(四)每家单位申报的深圳市团体标准研制项目不超过3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是原件,A4规格纸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
(一)《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团体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五)团体标准通过审查的有关文件;
(六)团体标准发布通知公告;
(七)已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原件;
(八)标准查新报告;
(九)团体标准先进性说明;
(十)团体标准有效实施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陈晓菁,章文;电话:83070636,83070169;传真:83070636。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咨询:杨兴兴,张玉凤;电话:82661981。申报工作线上答疑QQ群号:219980737。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团体标准研制项目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只受理申报单位的直接申报,不接收第三方代理申报;
(四)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五)申报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已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有上述以及其他违反有关管理办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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