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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

市级工程实验室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重点领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我委决定征集一批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市级工程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重点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要求
  (一)推荐重点领域应根据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产业发展情况、重点领域及优势环节,结合产业技术发展趋势、突出共性技术研究,并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包括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检测仪器等,请围绕上述方向并结合本单位突出优势,推荐市级工程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的重点领域。
  二、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一)相关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运作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二)相关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和省级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三)相关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工程实验室建设单位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单位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请推荐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深圳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重点领域征集表》(附件1)和《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于2016年7月18日前将电子文件(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后PDF扫描件,刻光盘)和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送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市民中心C3109)。
  联系电话:88101107、88120367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重点领域征集表(示范)
  2.单位基本情况表
  3.深圳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已组建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汇总表
  附件1—3下载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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