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企业可申请2016下半年境内外展会补贴
为帮助宝安区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宝安区经济促进局计划于2016年12月12日起对辖区参加2016年下半年境内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申请企业参展补贴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同时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参加宝安区年度展会计划内由区政府主办(承办)的境内外展会; (2)参加宝安区年度展会计划内的其他境内外展会; 二、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 (1)《宝安区参加境内外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展位费用发票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3)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对账单或回单等支付证明(加盖银行三角章或椭圆章); (4)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展合同; (7)展会期间展位现场照片;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本次申报采用集中申报,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海关大厦14楼四部。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27660123
地址:宝安区二十三区海关大楼14楼
附:可申请补贴的宝安区2016下半年境内外展会名单
1.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 2.第十六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 3.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交通运输博览会 4.2016第二十二届莫斯科国际照明及照明技术展览会 5.巴西国际消费类电子展 6.中国-东盟博览会越南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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