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入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秦 晓:现行金融分业监管体系需改革

 
  7月14日,在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智库报告厅,香港金融发展局(FSDC)委员、清华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兼职教授秦晓做主题为“重构金融监管体系:理念、功能和模式选择”的演讲。他认为,随着金融业发展的日益深化,我国采取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局限性日益凸显,这在去年股市的大幅振荡与近期频发的信用违约事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已成为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议题。
  秦晓曾任招商局集团董事长、招商银行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信实业银行董事长,在金融理论及实务上均有所建树。
  秦晓表示,当前,我国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金融监管体系,这种基于机构的分业监管模式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为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促进金融监管的专业化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综合经营(混业)的大趋势下,“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系的局限日趋凸显。这种体系难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不利于维护金融稳定,监管协调的难度大,监管成本增加、效率下降。
  秦晓举例称,各监管部门被赋予促进行业发展和加强行业监管的双重职责,“踩油门”与“踩刹车”交替出现,且容易形成监管竞争。如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着多头监管,去年证监会、人行、发改委相继降低债券发行要求,债券发行量从去年6月起飙升,加大了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
  “分业监管也造成金融统计信息的分割,片段化的统计数据无法对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提供支持。”秦晓表示,基于不完全信息所做出的监管决策可能对经济体带来极大的伤害,去年我国的股灾就是典型例子。
  此外,秦晓认为,现行监管体系难以应对当前金融机构混业化、金融交易跨市场化、银行业务表外化、资本流动网络化的最新趋势。例如,P2P这类创新借贷平台目前由各地方的金融办负责审批监管,监管空白与监管套利并存;影子银行的监管空白掩盖了整个银行体系不良率的真实情况,可能误导对系统风险性的判断。
  如何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秦晓列举了部分发达国家的经验,全球金融危机后主要发达国家都对原有金融监管框架进行了修补和改革,主要包括: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填补宏观政策和微观审慎监管之间的空白,倡导“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秦晓建议,英国的“央行+行为监管局”的模式在逻辑上为较佳的选择,“但不能过于激进地照抄,可能是一个分步走的渐进式改革”。(深圳商报记者余璐)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6-7-15 【打印此页】 【关闭
↑ 上一页:莫开伟:80%利润流向金融业是种经济病态
↓ 下一页:康敬伟:中国制造的突破点在小企业要创新

深圳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协会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深圳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协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3208-A 邮箱:shenzhenzxjx@163.com

电话:0755—83164782 传真:0755-83164782

粤ICP备14056401号